当您创建新任务后,还需要使用‘分配任务’功能,从而下发已有的任务。任务被分配的单位才能够看到该任务。
任务分配可以由具有任务分配及以上权限的用户来进行。任务分配时分配到单位,表示该单位须按要求上报该任务的数据。
1、在任务管理主界面,选择某目录下要分配的任务,点击菜单中的〖其他功能〗-〖分配任务〗系统将弹出‘任务分配'的界面。任务分配界面显示已经分配的单位,并分页显示。 2、点击菜单中的“增加”弹出“按单位树选择单位”和“按单位结构选择单位”两种方式。“按单位树选择单位”时,选择具体单位及是否含子节点选项点击“确定”,所选单位即被分配。“按单位结构选择单位”时,设置单位结构条件,点击“确定”,系统将增加满足条件的单位。 3、取消对某单位的分配时可以选择该单位,点“删除”菜单,在单位比较多的情况下,可以使用“查找”菜单,查找出需要删除的单位再进行删除。
您可以使用分配说明对分配给用户的任务作简单明了的说明。
选择父节点时,只增加父节点。
选择父节点时,所有子节点都被包含。
选择父节点时,父结点的末级结点,即没有下级单位的节点被包含。
■ 相关操作
1、各级单位创建的任务都可以下发给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的下级单位。